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陪審員法》和司法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公安部《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龍港區司法局和龍港區人民法院、龍港公安分局對全區個人申請、組織推薦、隨機抽選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,經過嚴格審查公示,公示期滿,發現確需補錄7名擬任命人民陪審員,經過補錄程序,現將7名擬任命人民陪審員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,自2022年5月16日—5月20日。
公示期間,歡迎廣大干部群眾進行監督,對不符合人民陪審員任職條件的,在公示期間可以通過來信、來電或來訪等形式向區司法局、區人民法院、龍港公安分局反映。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,參所反映的問題區司法局、區人民法院、龍港公安分局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,確有影響任職情形的,取消其任職資格。
聯系電話:0429-30501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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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示。
附件: 人民陪審員補錄名單7人.xls